甲企业2015年12月申请某国家级研发补贴。申报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下
甲企业2015年12月申请某国家级研发补贴。申报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下:本企业于2015年1月1日启动数字印刷技术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6000万元、为期3年,已投入资金3600万元。项目还需新增投资2400万元(其中,购置固定资产1200万元、场地租赁费200万元、人员费800万元、市场营销费200万元),计划自筹资金800万元、申请财政拨款1600万元。2016年1月1日,主管部门批准了甲企业的申请,签订的补贴协议规定:批准甲企业补贴申请,共补贴款项1600万元,分两次拨付。2016年1月1日拨付850万元,结项验收时支付750万元。甲企业对该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甲企业2017年12月31日项目完工,通过验收,于当日实际收到拨付款项750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甲企业的该项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B、 甲企业的该项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C、 甲企业应于2016年1月1日实际收到拨款时确认营业外收入850万元
D、 甲企业应于2017年12月31日实际收到拨款时确认当期损益750万元
答案:BD
解析: 甲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属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并且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无法区分,所以,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选项A不正确,选项B正确;2016年1月1日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发生的费用,在取得时应确认为递延收益,选项C不正确;2017年12月31日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选项D正确。附相关会计分录:①2016年1月1日,实际收到拨款850万元 借:银行存款850 贷:递延收益850 ②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摊销 借:递延收益425 贷:其他收益425 ③2017年12月31日,实际收到剩余拨款750万元 借:银行存款 750 贷:其他收益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