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行政村属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日期:2023-10-30 14:46:37 作者:admin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某行政村属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问:某行政村属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二条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

  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