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化州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通知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年报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由登记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我市各类市场主体于2023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d.gsxt.gov.cn)或下载并登录“粤商通”APP报送并公示2022年度年报。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0668-7383357。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