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于2×17年7月1日对B公司进行吸收合并,购买日在确认一项资产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

日期:2025-07-23 15:15:46 作者:admin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A企业于2×17年7月1日对B公司进行吸收合并,购买日在确认一项资产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

 A企业于2×17年7月1日对B公司进行吸收合并,购买日在确认一项资产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
  由于相关的信息无法获得,所以不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条件。至A企业2×17年财务报告对外报出时,相关的信息还未取得。
  该项企业合并中A企业确认商誉180万元。假定A企业不编制中期财务报告。
  2×18年4月,A企业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表明,该项资产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0万元。
  如果涉及该项资产递延所得税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
  则相关的会计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
    贷:商誉      180
      所得税费用    20
  如果涉及该项资产递延所得税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并不存在,或购买日后超过12个月,但购买日后出现新的情况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预计能够实现。
  则相关的会计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
    贷:所得税费用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