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情 形 |
关税完税价格确定 |
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
以境外修理费和物料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不含运保杂费) |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
以境外加工费、料件费、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
暂时进境货物 |
按照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的有关规定,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
租赁方式进口 |
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为完税价格,利息应计入;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或海关审定的租金总额作完税价格 |
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广告陈列品 |
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
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
监管年限:从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 |
由海关监管使用的减免税进口货物,在监管年限内转让或移作他用需要补税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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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 |
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货物,由海关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
进口软件介质 |
进口载有专供数据处理设备用软件的介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介质本身的价值或者成本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
含有美术、摄影、声音、图像、影视、游戏、电子出版物的介质不适用上述规定(软件+介质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