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收入划分
收入归属 | 具体税种 |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 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等 |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 |
中央地方共享收入 | 1.增值税:国内增值税中央50%,地方50%。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铁路建设基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中央收入。 2.企业所得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各银行总行、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中央60%,地方40%) 3.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个税外,其余中央60%,地方40%) 4.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6.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提示】共享收入:二类所得加增值,资源城建加印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