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延时托管费交增值税吗
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
公立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教育服务,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免征增值税。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公立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按省级发改委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延时托管费是否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教育费和保育费的项目?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可以看出,幼儿园的保育费是下常办园费用支出,而延时托管费是附加服务收的费用,不属于正常办园的支出,也就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保育费、教育费的项目,应当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缴纳相关问题:
1、延时托管服务按什么计缴增值税?
幼儿园提供的延时托管服务,比较相关的增值税应税项目为“教育服务”。
根据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教育服务的内容为:
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所以,延时托管费收入建议按“其他生活服务”计缴增值税。
2、延时托管服务要在服务期间分期计缴增值税吗?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所以,幼儿园收的延时托管费如果没有约定收款时间,且在收款时开具发票的,应当在收款时计缴增值税。